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7月8日,《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在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通过。 《实施办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战略高度谋划布局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和海南特色。围绕该省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对策和措施:如在监督方面,提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工作;在制度方面,组织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廉审”,并针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提出今后3年连续开展“制度执行检查年”、“制度执行推进年”和“制度执行巩固年”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做到关口前移;在纠风方面,对社会反映较大的“高考移民”问题及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中提出的进一步规范海南省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加快海瑞墓园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等,也体现了海南特色。 《实施办法》共分8部分、34个方面,涉及257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我省当前和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此外,依据工作任务制定了任务分解表,作为《实施办法》的附件,明确了工作落实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期限,便于操作执行和监督检查。 海南省委高度重视《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和《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今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华东、中南、西南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海南召开期间,省委书记卫留成就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省纪委抓紧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对2008—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要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5月23日,中央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卫留成同志又对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海南省纪委始终把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工作主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多次组织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和部署,提出要和中央《工作规划》相衔接,制定的《实施办法》必须“更加细化、更具特色、更富创新精神”。《实施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后,省纪委先后召开市县纪委领导、省直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部分特邀监察员参加的8个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做出10多次重大修改。6月27日,《实施办法》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参加省委全会的同志在讨论时认为,《实施办法》所作出的工作部署,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涵盖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方方面面,有效地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既有从严治标、坚决惩治的措施,又有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既体现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