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2013年3月5日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3月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8人,列席270人。 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六次党代会、省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李湖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明纪律转作风,健全体系促发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的工作报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辞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全会认为,2012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为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2013年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机制、真抓实干,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继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战略目标,为海口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严明纪律,强化督查,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全市党员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党章教育,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章的行为。完善科学的监督检查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十八大、省六次党代会、市十二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保障促进“项目建设年”和“科学规划年”活动,推动落实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改革等重点任务。 第二,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庸懒散奢贪,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部署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继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大兴创新实干之风,鼓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和基层的首创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凝神聚力谋改革,攻坚克难促发展,团结一心保稳定。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分析机制,强化群众利益协调维护机制,加大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督办和问责力度。大兴廉洁自律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两个规定”,全面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规范公务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挥霍等现象,今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要下降20%以上。 第三,统筹推进,加强预防,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我市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以“六进”活动为载体的廉政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海瑞清官文化资源。构建违反制度的预警和纠错机制。加强对国土、规划、城管、农林水等重点领域和部门,以及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决策权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实行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德述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监督机制,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绩效考评。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第四,从严治党,惩腐治贪,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以查促教、以案促建的管理机制,健全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统一管理、督导督办机制,开展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公开试点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五,坚持纠建并举,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中小学招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活动,创新《椰城纠风热线》栏目播出形式。组织开展国土、森林和水资源、海域岸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公务用车等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第六,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行使。推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流转和承包制度改革创新,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村务监督机构全覆盖。严明村级组织换届纪律。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抓好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加强学习、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表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监督、规范监督,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四宜三养”海南首善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