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高新区“四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一年来,海口国家高新区党工委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整体合力。
    (一)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年初,召开工委会议,研究制定高新区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并将具体工作内容分解到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履职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常过问、亲自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听取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效问责。党工委书记方中里同志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无论召开哪一级会议,都将这项内容作为必谈话题,时常提醒各级干部职工要紧绷廉洁这根弦,把廉政工作放在心上、挂在嘴、抓在手上。8月15日,在全市相关会议的第二天,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会议,方中里书记部署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2014年,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共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5次,对重要工作部署4次,对重要的案件督办1件。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亲自部署,直接过问;凡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亲自解决。日常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按3月20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相关内容,与业务工作一并督促检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四)坚持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立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抓班子带队伍是党工委的主要工作,也是推进各项事业的重要保证。完善制度是团队建设的核心。有了规章制度,“两个责任”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和监督。一年来,党工委突出抓了整章建制工作,制定出台了《党工委领导班子议事暂行规则》、《管委会工作暂行规定》、《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和《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重新编辑《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制度汇编》,清理、修改、补充、完善全委的各项工作制度共106项,着力构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激发了干事创业工作热情,全区党员干部想方设法克服了限电等困难,成功抗击两次超强台风的影响,有效助推了园区企业的平稳发展。1-11月份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24亿元,同比增长17.5%,完成全年目标的89%,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8.7%,较2013年上升5个百分点;其中园区已投产的22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完成67.7亿元,同比增长24.4%,占园区总量的60%。 (海口市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