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法院:完善制度严禁公款旅游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干部钟真利携带无关人员公款旅游被处分后,该院迅速整改,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通报,责令其退回已报销但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额3936元,并对该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完善、细化制度,杜绝类似违纪事件的再次发生。
据了解,案件发生,琼山区法院加大对干警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等事项“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力度,并通过完细化制度,强化责任,推行财务报销公示制度等举措有效堵塞管理环节漏洞。其中,对于办案中需要异地调查的,尽可能委托当地法院办理,尽量减少出差。对外出学习培训严格把关,只允许参加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组织的学习培训,其它协会组织的一律不予参加;对于干警申报出差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要根据出差情况从严控制出差时间、人员和路线,严禁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或到景区游玩,严禁携带无关人员随行;财务部门在审核差旅费时,应根据出差审批表上列明的路线、人员及时间认真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对超出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