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个严禁”强化党员干部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日前,海口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廉洁自律,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请吃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安排私人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努力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