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核组检查海口创建工作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12月28日至29日,以省司法厅副厅长孙书南为组长,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推荐“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核组一行五人,到海口开展为期2天的考核检查。考核组对海口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8日下午,海口召开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汇报会。市政府副市长朱永盛、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成武主持。   朱永盛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考核组汇报海口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情况。他说,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按照全国、全省关于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民主议定制度、重大决策督办制度,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认真做好地方立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市委办、市中院、市法制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分别就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汇报和交流座谈。   孙书南充分肯定了海口的做法,他指出,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海口建设,亮点突出,成效明显,为法治海口建设强力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对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确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自觉性。认识问题直接关系到法治创建工作的方向,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法治创建提供方向和动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法治政府的建设离不开每个公务员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公务员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我们目前尚未制定《行政程序法》,仅有个别省份制定了行政程序规定,其中湖南省是在这方面做得较好,希望海口借鉴外省经验,在制定行政程序规定上积极探索,规范公务员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机制;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行政问责是直接关系能否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监督。   29日,考察组一行来到龙华区和秀英区检察院实地考核,听取两个单位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了创建活动相关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