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2011年“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为了响应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制定了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电影宣传活动。2011年7月至8月,组织市电影公司的电影放映工人,在秀英街道的秀海、秀中、秀华、秀新、高新等7个村、居委会巡回放映人口与计划生育电影7场次,每场放映2部故事片和12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片,观看群众达4000多人次。
二、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慰问活动。2011年,我局共投入慰问经费近2万元,先后慰问了困难群众、离休干部、困难干警等22人。
三、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组建普法讲师团和出动宣传车,今年来分别开展法制讲座8场次和出动宣传车103次,共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服务指南》、《道路交通行为规范》及宣传挂图4万余册(份),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场4场,观看人员1000多人,接受群众咨询约80人次。组建以市交警支队民警为师资力量的交通安全学法宣讲团,先后在美兰区海府街道办、琼山区国兴街道办等地举办了以社区群众为宣讲对象的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扩大道理交通安全法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12年年初,结合市委组织的“三下乡”活动,组织了20多名普法工作着深入龙华区龙桥镇、美兰区大致坡镇、琼山区府城镇、秀英区永兴镇等开展“法律下乡”4场次,发放普法教育资料5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多人次。
四、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在加强市、区二级法律援助中心(处)建设的同时,依托基层镇、街道司法所,成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岗” 41个;依托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04个;依托行业优势,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驻军、高等院校、公安、媒体、律师事务所等群体组织和单位设立工作站或者联系点102个。有效拓宽我市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构筑了覆盖城乡及各个行业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领域明显扩大。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法援中心在(乡镇)街道、公园、社区等共开展“绿岛法援,情系农民工百日实践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法律援助进警营”、“助残日”、“禁毒日”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48场次。2011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6018宗,为6047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7405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1880.6万元。
五、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率先将人民调解引入司法调解,率先将人民调解引入旅游纠纷调解,率先将人民调解引入医患纠纷调解,率先推行人民调解等级管理制度,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截止2011年,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53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697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74宗,调处率100%;成功调处5173宗,成功率96.7%,防止群众性事件222起,涉及4687人次,防民转刑和因民事纠纷引起自杀案件66起,涉及2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