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海口明珠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由省委宣传部、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为主题的海口市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海南电网公司等21家行政执法、司法单位及律师与市民面对面,通过免费法律咨询,悬挂法制宣传横幅,设置法制宣传展板,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市民提供包括交通卫生、城市管理、保险劳动、住房保障、电力安全等各类法律知识的宣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王河山,在市司法局局长李传芳的陪同下到宣传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活动从早上9:00开始,但还不到9点,每个单位宣传点前都挤满了前来咨询和反映问题的市民,市民张先生拄着拐杖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台前,反映其不久前在前往工作地点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左腿被截肢,惨遭不幸的遭遇,虽然目前事故鉴定赔偿还在处理中,但因老板没有为其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如何让老板支付赔偿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群众除了对工伤医疗保险、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问题咨询较多外,道路交通问题也成为这次群众咨询的热点。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咨询台前,多位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处罚、“三车”整治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市交警支队还在现场展出了以文明交通为内容的20块展板,并安排多位民警及志愿者向驻足观阅的群众,发放文明交通法律资料及讲解交通陋习带来的危害。
活动期间,多数带着疑惑而来的群众,在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及相关单位等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下满意而归。一位刚从公园晨练路过此地的居民何大爷说到“我年年多参与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我不但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而且懂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活动举办越多越好,……”。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当天, 共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份,悬挂横幅标语8幅,解答各类涉法问题100多个,展出法制宣传板报30余块。
与此同时,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区也于当天上午分别在秀华路万家隆广场、东湖广场路、府城天茂广场、南北水果市场、红城湖家乐福商场以及海府路南亚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方设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