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半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省厅的具体指导下,警务督察工作继续以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为主题,围绕2010年局党组中心工作,有力开展了经常性警务督察活动,切实维护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截止6月30日,市司法局及市劳教所共开展警务督察63次,出警务督察通报4期,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查处一般违规人员4人次。具体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年初,市司法局、市劳教所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省厅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海口市司法局2010年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局警务督察处,做到“机构、人员、计划”三落实。市劳教所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2010年5-12月警务督察工作安排表”,对警务督察工作进行了认真筹划和安排,形成了级级抓督察、事事讲安全、人人抓落实的局面。 二、抓好落实,确保稳定。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市司法局在坚持日常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着重围绕重大节假日、执行重要活动任务和“上海世博会”等重要时期,有组织、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劳教场所开展警务督察活动。一是抓好重大节假日警务督察。我们制定重大节假日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在元旦、春节、“5.1”和端午节等期间对劳教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了督察,对个别民警履行职责不到位情况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个别大队安全教育不认真落实的情况进行了整改,有力维护和促进了节日场所安全稳定。二是抓好重要执法环节的警务督察。1.对劳教人员的奖惩考核、请假、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等重大执法环节审批,以及涉及廉政风险点,执行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了督察。2.民警对劳教(强戒)人员进行谈话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3.制作劳教人员奖惩考核、请假、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等重大执法环节调查问卷,采取不记名的方式了解各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约束广大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约束在前,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三是抓好 “全国生产安全月”竞赛活动的警务督察。突出以确保生产安全为重点,采取全程参与、定期督察、查纠并举等方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动员教育、安全生产场所检查、生产自查自纠、板报竞赛、安全生产竞赛的全过程,督促各单位及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确保劳教场所生产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四是抓好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计划方案的落实。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劳教戒毒工作,市劳教所于5月组织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严格督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和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落实。 (三)形式多样,开展督察。一是坚持督察形式的多样性。市司法局警务督察组,根据督察内容的不同,采取了全面督察与专项督察、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明察与暗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察活动。二是督察成员结构的多样性。为提高警务督察工作水平,局督察组人员由局领导、局警务督察处、局劳教处人员组成。市劳教所警务督察组成员由所机关与基层部门骨干共同参与的方式,形成不同部门人员交叉督察,避免出现感情打分现象的发生,影响督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市司法局在警务督察过程中按照“问题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督察。一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警务督察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被督察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做到一事一书、一事一落实。二是坚持通报制度,加强督导作用。市司法局、市劳教所警务督察组及时汇总每月督察工作情况,并出一期督察通报,对工作做得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跟踪督察,确保督察效果。针对厅、局和所三级督察组督察时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采取跟踪督察、动态监督等方式,确保了整改的效果。 通过督察,有力促进了市劳教所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切实确保了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