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原城管局长贪污获判十年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今天(7月2日),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钟步明、执法大队违章(案件)处理室主任蒋乾根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钟步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蒋乾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此前,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钟步明、蒋乾根在职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构拆除违章建筑物、签订假协议等手段,套取拆迁款,侵吞赞助款,在办理违章建筑物拆除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经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钟步明在担任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先后贪污公款17多万元,证据确凿、充分,指控贪污罪成立,指控的涉案数额巨大,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钟步明有期徒刑10年。   蒋乾根贪污公款3万多元并收受他人贿赂,案发后其家属积极退回赃款,并且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蒋乾根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一审判决后,钟步明表示不服将上诉。(记者纪燕玲实习生金菊) 钟步明:从“记者算个×”到阶下囚   钟步明,一个海口市民耳熟能详的名字,自其2004年任琼山区城管局局长、执法大队长开始,因收缴自己辖区内的三轮车事件而被记者采访时,钟步明当时正好在办公室内“腾”地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竖起右手中指,指着记者的鼻子说,“没有我的同意,你们怎么可以刊发(稿件)”。随后他口吐脏字骂道:“记者算个×”。   从“记者算个×”而发飙,钟步明一举成了海口城管执法单位内的“红人”。2007年,有群众通过网上对钟步明的涉案问题进行了举报,海口市检察院将该举报转至琼山区检察院,由该院具体查办。就在检察机关调查的时候,纪委也在对钟步明进行调查。   2008年6月2日,钟步明因涉嫌贪污罪被正式逮捕。在检察机关及纪委的调查过程中,一位知情人士向海南经济报独家透露了钟步明为骗补偿款导演“狸猫换太子”的把戏,令人触目惊心。   钟步明被捕后,琼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宏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专门对钟步明案件及钟本人进行了点评时说,钟步明是一个聪明的人,拥有大学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这让他在同龄人中显得出类拔萃。但钟步明做贼心虚,在办公室、公文包、钱包都藏着“神符”求保佑,他不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纪国法是无情的。   2009年3月4日,琼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钟步明、蒋乾根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在经过3个多月的审理之后,钟步明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此,钟步明从骂“记者算个×”到沦为阶下囚,演绎出自己从政时得意春风,到如今身陷囹圄,令人唏嘘不已。 (海南经济报记者 苏桂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