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称号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上,海口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据悉,这是继海口市被评为“四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后,再次获此殊荣。   自2006年“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海口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强化普法教育为基点,以推进依法治理为主线,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服务科学发展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创新方法,凸显亮点,扎实有效地落实“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委依法执政、人大依法督政、政府依法行政、政协依法参政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为促进海口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年来,全市共有165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向社区农村、机关单位、学校等地编印和发放普法教育资料85万余份,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850余场,接受群众咨询10余万人次。举办法制讲座、现身说法教育活动2千余场,各界干部群众近300000人次参加。制作并免费发放《禁毒法》、《劳动合同法》5万幅,法律知识围裙15000条等多种文化产品。在全市建成了4个百米法制宣传教育长廊,在农村社区、机关单位等地建立法制宣传栏256个。   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第四中学、市龙华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分别荣获了“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06—2010年”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