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大力加强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海口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警务督察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抓好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警务督察领导机制。要求局机关、市劳教所充分认识大力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警务督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局警务督察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听取警务督察工作汇报制度和警务督察成果运用机制,着力发挥警务督察职能作用。
二、加强警务督察机构自身建设。要求市劳教所积极创造条件,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同志充实到警务督察队伍,进一步增强警务督察队伍的战斗力,在局警务督察处、劳教处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力度。
三、建立警务督察工作报告制度。市劳教所将警务督察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别于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警务督察工作月报(每月5日前报)、警务督察工作规范性文件、警务督察简报(通报)、典型经验材料,以及开展专项警务督察活动的重要情况和工作总结、场所安全和警察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大案件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司法局警务督察处,再由市司法局警务督察处按时上报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
四、健全完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执法执勤活动现场督察、内务管理和警容风纪例行督察、劳教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参与督察、对劳教工作和劳教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等制度,保障各级警务督察机构主动、灵活、及时地开展督察工作。
(海口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