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开展争创“勤政廉政村干部”活动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近日,琼山区纪委向全区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勤政廉政村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争创范围为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现职干部,争创标准为自觉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有关规定和部署,特别是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按照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出色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参与党组织活动,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组织活动有安排,自身素质有提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对分工范围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重视建立和完善村级管理制度,重视建立和完善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为重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组织和参与开展村干部勤廉政双述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勤廉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级组织要把财务收支预决算、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等,要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公开效果,切实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要事务随时公开;密切联系群众,在不增加农民负担或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着力维护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不出现越级,集体和异常上访,维护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等9条评选标准。“勤政廉政村干部”评选活动12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年底前在全面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的基础上,结合争创标准及中央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评选、推荐勤政廉政村干部(占参加争创村干部比例的20%左右,由镇在年终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实施意见》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争创标准,把村干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勤政廉政情况的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将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评价,科学评价,真正将既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又廉洁自律的村干部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