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近期市司法局组织传达了冀文林市长关于在全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的重要指示,并下发了《海口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要求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在本月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市纪委市监察局提出的“六个不准”,还要组织劳教民警学习司法部出台的监狱劳教民警“六条禁令”,对照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二、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一)按规定作息。要求该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市规定的作息时间作息,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因公勤车保障不到位的情况除外),用餐不得提前进入食堂,午休午睡不得超时起床。(二)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除出差、参加会议、下基层等情况外,各职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确需外出办事,必须按批准权限报请上级领导批准。(三)规范岗位行为。要求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须专心办理公务,不得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杜绝与工作无关的上网现象。严禁上班时间进茶馆喝茶聊天、打牌、打麻将等。(四)遵守保密纪律。要求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用于涉及人员实力、工资福利、政法系统重要材料、统计数据及其他涉密信息的电脑,一律不得连接互联网。任何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存储有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手提电脑、U盘、移动硬盘、文件等)外出。在工作中不成文和有关不予公开的事项不得外传,涉密文件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自存。(五)加强检查监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纪律作风建设。该局效能办每月不少于三次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纪律作风实施督查,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人员,实施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