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创新预防机制 提高预防能力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两年来,市建设局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市预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创新预防工作思路,加强预防宣教机制建设、预防制度体系建设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能力,确保了行业健康发展和队伍的健康成长。 一、抓组织领导,增强实效性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建立预防网络。为切实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市建设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有关工作人员,承担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确定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建设局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部分。每年初按照市预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抓好责任分解,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制,确保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宣传教育,牢筑思想防线 市建设局党组坚持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工作,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的要求,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党员干部开展了“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专题教育2场次。二是开展干部作风专题教育。组织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2场次,由党组书记朱崇伦同志亲自作专题报告,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受教育人数达150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200人次。三是加强荣辱观教育。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三个突出三个始终”,即:突出抓好学习动员,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宣传载体,把创新宣传手段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实践活动,把取得实效贯穿始终。局机关先后举办了三期以“八荣八耻”为内容联系个人实际谈荣辱的主题支部会,市城建档案馆、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招投标服务中心等单位分别组织了学习“八荣八耻”心得交流会。四是加强法制教育。组织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公务员处分条令》2场次,组织执法资格培训80人次,组织《物权法》讲座1场次,组织专业法律法规学习3场次。五是加强预防商业贿赂教育。运用剖析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的方法,对全局公务员开展预防商业贿赂教育4场次,还特邀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曾德星处长为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局属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次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法律常识课。六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载体建设。近两年举办各种预防职务犯罪专栏4期,发放各种廉政载体共1000余份,组织党员观看廉政影片1500人次。 三、抓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预防 (一)完善对权力制约监督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制定了《海口市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海口市建设局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了权力运行程序。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要问题上,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依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 (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监督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制约权力的重要途径。市建设局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严格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注重会议质量,做到主题突出,准备充分,防止流于形式;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7项减为11项,向社会承诺的办理时限,比国家规定的办理时间普遍缩短40%;二是建立机关政务公开拦,将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重要工作事项和决定等内容定期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三是通过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网、局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行政服务指南、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程序、许可流程、许可时限、许可结果,行政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动态变化情况等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制度。年初,结合本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势,制定了《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市建设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市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市建设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确保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 (五)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审批、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等制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廉洁从政方面五个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活动,在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八禁止”自查自纠活动。 (六)积极推行廉政合同制度。用廉政合同规范业主和施工企业的廉政行为,工程中标后,建设单位、工程参建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廉政承诺。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市场准入上给予限制,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坚决清出建设市场。 (七)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把干部选拔“入口”关,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2007年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等5个单位42个科级职位同时进行竞岗,都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选任干部,没有出现违规和投诉现象。 四、抓监督管理,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的监督。2007年,市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31件。人大、政协的47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结,并获得人大、政协的好评。对纠风热线中市民投诉的17个问题,均能按时将处理情况反馈。 (二)自觉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对新提拔和调整的科级干部,党组书记和局长亲自进行廉政谈话;二是通过政务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三是通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了同级之间的监督;四是通过公开选拔制、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制度,加强了群众对干部的监督。 (三)加强了社会监督。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开辟投诉举报专栏,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7年,共收到招投标投诉举报1件,市建设局十分重视,对“海韵雅苑住宅楼及会所”项目施工招标中存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五、抓行业预防重点,树立行业形象 (一)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一是加大对拆迁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根据拆迁工作特点,坚持以反商业贿赂为重点,制订了《拆迁工作人员廉政规定》、《拆迁项目廉政承诺规则》等5个规章制度,将拆迁中容易产生腐败、容易出现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都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二是依法规范拆迁行为。制定和完善与拆迁法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规定拆迁人和拆迁单位在拆迁现场公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拆迁法律依据、拆迁评估结果、拆迁补偿方案、拆迁安置房源、办理拆迁补偿流程、承办人员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便于了解拆迁法律依据、补偿的办法以及投诉维权的途径,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的监督。近两年我市拆迁行业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 (二)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管。把招标投标工作的重点放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上,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的招投标备案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制度,凡是符合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一律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2007年共受理招投标项目144项,共涉及金额247561.62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1项,涉及金额70328.66万元,社会投资项目93项,涉及金额177232.96万元。公开招标率达100% 。二是从严把好市场准入关。从项目进入招标程序开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审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三是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备案管理、现场巡视、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实施对招投标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招投标结果的公正透明,为招标人和投标人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四是实行中标后公示制度。工程中标后必须在有关媒体上公示3天,自觉接受公众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确保公众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建设行业实际,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广大干部澄清了错误观念,“签订阴阳合同”现象得到制止,“补偿方案与补偿协议面积不符” 等问题得到了解决,建设部门的部分规章制度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