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架起防违控违红线和高压线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为实现违法建筑综合整治“零增量、减存量”的目标,有效地建立防违控违的长效机制,出台了《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和《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两者相辅相成,前者明确各责任单位的防控和查处职责,后者依据职责确定责任追究方式,从而架设起防违控违的红线和高压线。
《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防控以属地政府、城管、国土、规划、住建等为查控主体,水务、电力、工商、卫生、食药监、消防等作为协助部门,真正建立起“联合查处”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同时,还规定了信息披露、共享的原则和信息系统工作的流程,整个违法建筑防控和查处的各个环节,巡查、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等,都将以信息化手段,在这个系统内完成,信息化处理成为网上监管新增违建的重要手段,并依托违法建筑监控信息系统对违建底数的掌握,确定了防违控违的“红线”。
《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这个“红线”为依据,明确把责任追究对象从各区各行政主管部门,扩大到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村居委会干部);具体划定了不同对象责任追究的情形,并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对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因查处不力,造成下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后果的,架起了应当予以追究的“高压线”: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责令作出检查,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约谈第一责任人;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建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引咎辞职,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第一责任人公开道歉;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建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免职,主要责任人责令辞职,第一责任人引咎辞职。
据悉,两个《办法》已在海口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广大市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