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各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 ? 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全会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促进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3年11月,海口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各区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 述廉对象包括:各区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含非中共党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时间安排在2013年年底,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全面自查。述廉对象结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和个人廉洁自律等三个重点内容,全面自查自纠,撰写个人述廉报告,并经分管市领导审核签名后报市纪委,书面述廉。二是征求意见。在述廉对象单位公开栏张贴述廉报告,公布意见收集电话、电子信箱等,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会前准备。随机确定5人在2014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公开述廉。市纪委将审核后的公开述廉报告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提前分送市纪委委员审阅,为全会现场质询、评议打好基础。四是会议述评。公开述廉对象在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公开述廉,市纪委委员现场质询和评议。五是整改提高。市纪委整理归纳述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述廉对象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市纪委。市纪委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谈话。 述廉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述廉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作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提出调离岗位、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建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