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中招政策有变化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根据海口市2010中招方案,今年全省中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将不招收非海口户籍公费生(含在海口初中学校就读的外市县籍考生),上述考生要想报考海口的普通高中,只能报考择校生或民办学校。另外,我市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子女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将获得总等级分加1分的政策优惠。
海口一中不再面向全省招收公费生
1、从今年起,海口一中将不再面向全省招收公费生,只有海南侨中面向全省下达92名公费生指标。
2、外市县籍考生要想报考海口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只能选择择校生或民办学校,且录取外市县籍择校生的指标不能超过各招生学校择校生指标的30%。
3、市中招办提醒,我市考生报考海南侨中、海口一中、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等四所市属重点高中公费生有四条途径:一是由招生学校划线正取;二是参加招生学校的文体特长生考试;三是四所重点高中分别将公费生指标中的20%下达到农村薄弱学校;四是报考重点高中的择校生。目前,四所重点高中文体特长生的报名已经开始。
七类考生报考市属高中有优惠
今年,我市调整了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的优惠政策和加分规定,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将获得在总等级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优惠。
此外,符合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给予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符合多项的,也只能享受一次):
1、 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2、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3、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子女;
4、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考生;
5、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体育比赛单项奖前六名的考生;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体育比赛单项奖前3名的考生;6.报考海南侨中的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
市中招办强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文体特长生、择校生,将不享受上述各项优惠政策。而且,上述优惠政策仅限于我市考生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对于报考海南中学、海师附中、国兴中学、农垦中学等省属重点高中将无作用。
海口市教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