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廉洁监督服务卡制度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建立了廉洁监督服务制度。这是该法院加强内、外部监督和审判纪律和队伍建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据介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廉洁监督服务卡制度(试行)》,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而制定。适用该院审判、执行的案件,分当事人联和随卷联。当事人联在立案庭受理案件时连同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材料一起送发诉讼当事人,监督卡上附有“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并公布了本院监察室电话,全程接受当事人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应对认真受理当事人寄送的当事人联,根据卡中举报的问题,及时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调查处理的情况应向举报人反馈。随卷联随卷移送审判、执行部门,各审判业务庭、执行庭办案法官及廉政监察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随卷联,保证填写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发现案件审判、执行中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每季度,各审判、执行部门的廉政监察员应将本部门审结或执结案件的随卷联送监察室备案。该制度的实施将对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廉洁起到积极作用。 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