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探索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河北省廊坊市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从严从深查找廉政风险点,构建严密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一是筛查风险隐患。从招投标前的条件初审、招投标中的规范运作和招投标后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入筛查廉政风险点。按照在工程招投标中易出现的风险领域,确定了专家、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筛选出建设工程招投标一级廉政风险点4个,涉及建设单位招投标不按法律法规执行、招标代理机构收受好处泄露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在投标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评标专家徇私舞弊等;科室一级廉政风险点1个,二级风险点7个,三级风险点5个,涉及对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工程履行招投标程序、对评委授意、违规办理合同备案等;具体岗位一级廉政风险点6个,二级风险点25个,三级风险点10个,涉及直接发包备案、开标全过程监督、业务手册备案等。
二是完善评标机制。建立评标委员会,一般项目按专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为防止串标,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人代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从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必须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对违反评标制度出现问题的,建立了6项“刚性”处罚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构建监督体系。向社会公示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认定办法》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向有关岗位和人员发出预警信号,运用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方式,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