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发布“廉节”提醒 恪守“十个严禁” 紧绷干部“廉洁弦”
2021-09-18 15:40:32 作者:伍昶 编辑:蒋健 来源:海口市纪委监委 点击:
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全省作风整顿建设年和市区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开展对照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节前约谈,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精准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
《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恪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以及收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一桌餐”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或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吃喝、娱乐活动或其他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影响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问题,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治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特别是对搞拉票贿选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快和顶格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